研究表明,一个小小的纽扣电池就能污染60万升水,而这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废旧家电中含有多氯联苯,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电器中含有的重金属铅、镉、水银等掩埋后,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化学反应污染地下水。我国农村地区人口众多,电子科技类产品数量巨大,而随意放置、丢弃、掩埋、焚烧的废旧“电子垃圾”,正对当地的水源、土壤、空气和动植物导致非常严重污染,农村生态环境正在面临着这样一个个藏在角落的“定时炸弹”的威胁。
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每年产生近5000万吨“电子垃圾”,但每年仅有不足1000万吨“电子垃圾”被回收,相当于总量的20%。在缺乏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回溯渠道和环保意识的农村地区,手机、电池、电视机等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回收更加艰难且落后,其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也日益显现。
农村“电子垃圾”回收困难,和政府的宣传监管不到位、村民的回收意识不强、电子垃圾的回收渠道单一以及有关政策法规难以落地等因素有直接关系。
如今,在农村地区,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回收意识还相对薄弱,尤其是对身边电子科技类产品废旧后产生的危害和相关垃圾回收知识并不清楚,这和当地政府的宣传缺失有很大关系;另外,对一些垃圾分类不当行为以及电子垃圾处理的个人和企业不当行为,政府监管并不到位。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等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必须大力宣传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的环境危害性,增强村民尤其是年轻人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回收意识,帮他们掌握处理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的科学方式和方法。
目前,农村电子垃圾主要靠游街串巷的小商贩回购,垃圾分类回收、商场的“以旧换新”业务和企业的回收等途径实际作用发挥有限。而且小商贩回购的电子科技类产品往往卖给个人回收站点,而个人站点对电子垃圾的拆解处理并不环保。为此,政府应积极拓展农村电子垃圾的回收渠道和模式,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增加垃圾分类回收设备和站点;盘活电子科技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企业和回收企业的电子垃圾回收积极性,形成电子垃圾回收利用的专业企业和环保型产业;建立回收奖励制度,鼓励个人和企业主动回收电子科技类产品。
我国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回收政策在农村地区落实还不到位。2011年就开始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了对“电子垃圾”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并拿出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条例和处罚制度。然而,与之相关的政策条例在农村并没有落实好,很多个体和企业对有关政策并不十分了解。下一步,政府必须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相关奖罚政策,特别要加强对回收企业和回收站点的监管。此外,还要完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制定针对农村地区电子垃圾回收特性的法律条例,探索有效的农村废旧电子科技类产品管理体系,并出台更加细化而着迷的电子垃圾回收奖补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
此外,在政府引导和管控的同时,要让企业担负起电子垃圾回收的主体责任,尤其生产制造企业在生产环节要引入环保理念,使用环保材料和科技,在产品终端要和回收利用企业一同担负起电子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